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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世紀美國的科學家富蘭克林提出正電負電的概念。他用風箏來捕捉雷電的實驗同學們不要效仿,危險極大
1780年義大利醫生加法尼通過研究宣稱動物組織能產生電,原來醫生不只會治病救人,不務正業起來也是個科學家。雖然他的理論被證明是錯的,但他的研究促進了電學的發展。
1800年,義大利的伏特將銅片和錫片浸於食鹽水中,製成了人類歷史上第一個電池。他這麼厲害,所以我們現在電壓的單位是以他來命名的。
1820年,漢斯·奧斯特在課堂做實驗時意外發現,電流能夠偏轉指南針的方向,演示出電流周圍會生成磁場,即電流的磁效應。
1831年,麥可·法拉第與約瑟·亨利分別獨立地發現了電磁感應──磁場的變化可以生成電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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